当莫绍谦打来电话的那一刻,我正和悦莹在服装店内挑选衣物。这座城市的温度尚未降至20摄氏度,然而当季的新款服饰却早已摆上了货架。衣架上长短不同的新款服装交错陈列着,一眼望去,众多毛茸茸的皮草,恰似草原上秋日里长了一身厚膘、圆滚滚的肥羊。
衣物并非肥羊,真正前来购买衣物的顾客才如同待宰的肥羊呢。
那位名叫Jack的店员十分有礼貌地跟在我们身后,只有当悦莹犹豫不决时,他才会借机轻声说道:“这款红色特别适合您,与上次那件烟灰色的开司米搭配起来,必定会十分漂亮。”
Jack的嗓音十分动听,就像一把绝佳的小提琴,每次拉动琴弦、按下琴键时都能发出迷人的颤音。他讲中文时,带着外国人特有的发音不准的情况,平舌音和卷舌音分辨不清,反倒更添了一种独特的磁性。悦莹被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睛望一眼,就仿佛失了魂一般,满脸笑意地答应去试穿衣服。
当Jack遇上Rose的时候,即便是泰坦尼克号那样的巨轮也会被冰山撞沉。刘悦莹的英文名就是“Rose”,她十岁那年看完《泰坦尼克号》这部电影后,便给自己取了这个英文名。她立志有朝一日能在豪华邮轮上遇见自己的莱昂纳多,然后两人一同站在船头,像电影里那样浪漫地说:“我是世界之王!”
转眼十年过去,二十岁的Rose还真就遇到了Jack。所以今天悦莹说什么也要拉着我来这家店里看衣服,主要就是为了见帅哥店员Jack。说实话,这个Jack长得确实很不错,外国人我也见过不少,但像他这么帅的外国人还是很少见的。用悦莹自己的话说就是:“我只要一看到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睛,我的心就扑通扑通跳个不停。”
我朝她翻了个白眼,说道:“哪天你的心要是不这么扑通扑通跳了,那你肯定是没命了。”
悦莹便有些生气地抱怨我:“你怎么一点浪漫的感觉都没有啊!”
悦莹真是个骨子里都充满浪漫的人,所有的言情小说她都读过。大一刚进校园时,她和我一起去租书店,在书店的书架前看了一圈后,她失望地哭着说:“这还是名牌大学呢,这些书我全都看过了啊,老板,有没有更新一点的书啊?”
后来悦莹就再也不去租书店了,天天在网上看原创小说。只要没课,她就整天躺在床上,用她那台轻薄小巧的MBA看连载小说。没过几个月,她又把MBA换成了MBP,说是看久了眼睛太累,所以换个屏幕大一点的。我曾经劝她自己写小说,毕竟读了那么多书,写起来应该不难。她看了那么多言情小说,要是动笔写的话,肯定能把那些有名的悲情天后都比下去。可她根本不在意,不屑地说:“自己写多麻烦啊,我充1000块钱成为VIP,就能看完整个原创网站的小说了,何必自己去写呢?”
差点忘了说,她是暴发户的女儿,这话可不是我说的,是她自己说的。她提起自己的爸爸时,总是说“我那暴发户的爹”。她爸爸确实很有钱,而且特别爱炫耀。她二十岁生日时,她爸爸送的生日礼物是一架直升机,可不是遥控玩具直升机,是那种有专业飞行员驾驶的轻型直升机。她收到这份礼物时特别开心,兴奋地拉着我去坐了一次。直升机轰隆隆地在天上飞了好一会儿,差点把我吵死,我想跟她说句话都听不见。下了直升机后,她就叹气说:“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看小说里写贵族学校,男主角坐直升机去上学,降落在校园的草坪上,一下飞机——哇,就和女主角一见钟情了!”
她一脸愁容,一点也不像是装出来的,说:“谁知道直升机这么吵啊,在上面怎么可能谈情说爱呢?”
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,上次她还骂她爸爸是暴发户,说他买悍马就跟买白菜一样随意,还专挑那种样子不好看的,一点品味都没有。还是用她的话说,真是有什么样的女儿就有什么样的爸爸。
我刚陪着悦莹走进试衣间,我的手机就响了。手机铃声是很特别的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》,这首革命歌曲在装修极为豪华的旗舰店里响亮地回荡着,有种特别不协调、很滑稽的感觉。我急急忙忙地在包里找手机,越着急越找不到,手机铃声却越来越大。不过这家名店就是不一样,Jack和另外一个帅哥店员半蹲着身子,专心地帮悦莹扣好最后一颗扣子,仿佛根本没听到我包里奇怪的手机铃声。
终于把手机找到了,我都急得出汗了,接起电话说:“喂!”
莫绍谦大概刚从机场出来,他平时那种低沉的声音里难得地带着一点疲倦,问道:“你在哪里?”
我老老实实地回答他:“在外面和朋友买衣服。”
他只说了一句:“回家。”然后电话就挂断了。悦莹还在对着那面落地大玻璃镜子转来转去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她穿的衣服颜色特别正,就像夏天烈日下盛开的虞美人一样,鲜艳得仿佛要发出耀眼的光芒。她问我:“好看吗?”
我点了点头,这么贵的漂亮衣服,怎么会不好看呢?
悦莹说:“这个颜色你穿起来才更好看,你的皮肤很白,穿上就像凝固的油脂一样光滑白皙。”
刘悦莹言情小说看多了,一开口就是一连串形容词。说起女生就是皮肤像凝固的油脂一样光滑、眼睛像剪下的秋水一样清澈动人;说起男生就是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、嘴角微微上扬、带着一种不羁又迷人的气质……
Jack转过身来,对着我露出迷人的微笑说:“这个红色确实很不错,不过您穿的这个尺码,我们还有紫色和黑色的,款式上有一点小差别,也非常漂亮。要不要我拿过来给您试试?”
名牌就是有这个优点,一个颜色通常只有一款。尺码不合适就得选别的,这样挺好,穿出去永远不用担心和别人撞衫。我在包里找钱包,说:“不用了,把那两件都给我包起来吧。”
悦莹从大玻璃镜子里看着我,问道:“怎么了?”
我一边把信用卡递给Jack,一边说:“我有点急事,得回去了。”
悦莹很理解地问我:“是不是你那个男朋友来了?他怎么跟个皇帝似的,把你这儿当成他的行宫了,想来就来,有时候两三个月都不理你。你还真就这么顺着他,要是我,早就把他踹开了。”
我要是能踹开他,那可就厉害了。
Jack拿着信用卡账单过来,我很快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“童雪”。Jack又露出那种能把人迷得晕头转向的微笑说:“谢谢童小姐。今天您消费的总额离我们VIP的额度就差一点点了,下次您再来的时候,我们就可以帮您向总部申请VIP了。”
什么VIP啊,不就是为了下次能更轻易地让顾客多花钱嘛。我跟悦莹说了我要先走,还有别的店员在帮她看新衣服,Jack亲自送我出门,还帮我拎着装衣服的纸袋一直送到车上。
他这么殷勤也不是没有原因的,面对我这样的顾客,谁能不恭敬呢?
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家,果然比莫绍谦先到。听到大门有动静时,我早就拿好了莫绍谦的拖鞋,恭敬地等着迎接他进门。
莫绍谦一边换鞋一边伸手摸了摸我的脸,说:“长胖了一点。”
两个月没见,我自己也不知道有没有长胖,但他一点变化都没有。刚从飞机上下来,头发依旧整整齐齐,衣服也笔挺笔挺的。反正他给人的感觉就不像普通人,从我认识他开始,他就好像一直生活在玻璃罩里一样,总是穿着得体、风度翩翩。
我的脸刚洗干净,像刚剥壳的鸡蛋一样白。今天因为陪悦莹去名店所以化了点淡妆,而莫绍谦最讨厌摸到化妆品的感觉,所以我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卸妆。幸好我的皮肤底子还不错,又比较年轻,就算不化妆也能有那种健康的光泽。我微微仰着头看他,这个男人很高,我虽然光着脚也有1米73,在女生里身高算不错的了,但还是得仰着头看他。没想到的是,他突然伸手扶住我的头,很自然地亲了下来,还说:“嗯,很干净。”
他接吻的技术很好,嘴唇和牙齿接触时,我很快就被他弄得晕头转向、意乱情迷,他那熟悉又霸道的气息充斥着我的呼吸。他有点不耐烦地轻轻咬了我一下,有点疼,我伸手勾住他的脖子,故意回应他。可能是因为两个月没见了,真的是“距离产生美”吧,所以他很快就被我迷惑住了,手臂一弯就把我横着抱起来往楼上走。
他今天有点不对劲,到了床上我才明白,他对我特别凶狠,就好像把我当成了他的仇人一样。莫绍谦在其他时候还算得上是个有风度的人,但在床上的时候,简直比禽兽还不如。刚开始的大半年,我一看到床就害怕,他一来我就想躲到洗手间里不出来。后来他慢慢哄我,自己也能控制一下脾气,情况才好转了一些。谁知道今天他又变得这么凶,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,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块饼,被放在油锅里不停地煎,煎得我内脏都好像要碎了。到最后我连哭都哭不出来,只能可怜巴巴地求他。可即便这样,他还是不管我的死活,一直不停,等他终于累得倒下去时,我连把胳膊从他身子底下抽出来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我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小会儿,很快就醒了,莫绍谦也难得地睡着了,他额头前短短的头发贴在雪白的枕头上,脸看起来很安静、很平和,就像个小孩子一样。
哼,他就是长了一张好看的脸,专门用来骗人的。
我最后还是挣扎着起来,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。
真不是我事多,就是莫绍谦太过分了。他说我睡觉不老实,一睡着就满床乱滚。可他睡觉要求环境必须特别安静,所以每次我们完事之后,我就得回自己房间去。
悦莹说得没错,他就像个皇帝,我就跟被皇帝宠幸的妃子似的。我比那些妃子还惨,人家完事了有太监给抬回去,我却得自己爬回房间。
我实在是累坏了,倒在床上,头刚碰到枕头就睡着了,连房门都忘了锁。
没锁门的结果就是半夜被莫绍谦弄醒了,在黑暗中看到他的眼睛,我都想哭,说:“我累了。”
他热乎乎的嘴唇亲在我的锁骨上,含含糊糊地说:“等会儿再累。”
照这样下去,总有一天我会被他折腾死。我还有好多帅哥没去认识,好多论文没写,好多钱没挣呢……要是因为这事儿把命丢了,那可太不值了。所以我拼命打起精神,让他尽情发泄,直到他心满意足。
太累了,后来我就睡着了,一直睡到天亮。醒来的时候,全身骨头都酸痛,头一歪,突然看到莫绍谦的脸就在跟前,吓了我一跳。没想到他昨天晚上在我床上睡着了,我睡觉的样子肯定很难看,一条腿还大大咧咧地搭在他肚子上。我赶紧小心翼翼地把腿抽回来,还是把他弄醒了。他一睁开眼睛,我就感觉房间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压抑,不过他刚睡醒的时候,看起来没有什么攻击性,带着浓浓的鼻音,好像还没睡醒,难得地有几分温和,说了句:“早!”
我赶忙挤出个笑脸,也回了句:“早。”
哎呀,跟他在一起压力太大了,迟早我得得心脏病。
和莫绍谦相处之后,我连骂人都学会了。每次他把我逼到没办法的地步,我就会在心里把他祖宗十八代全给骂了个遍。当然我可不敢当着他的面骂,要是我敢在他跟前说脏话,那我的本事可就太大了,估计什么都不会怕了。
在阳光灿烂的早晨,我们在全玻璃屋顶的花房里吃早餐,周围满是盛开的玫瑰,因为园丁早上刚浇过花,花瓣上还沾着露珠。有面包、黄油,牛奶白得像雪一样。餐具是英国很贵重的骨瓷,单是一套杯子就够我交一年学费了,这就是那些讨厌的资本家的生活。
我不是资本家,莫绍谦才是。
他吃早餐的时候,我在看报纸。我吃早餐时看报纸是从电视里学的,TVB里的那些老爷们都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,不过他们看的肯定是英文财经报纸,我订的却是八卦小报。
香秀牵着可爱走了过来。可爱是一条两岁的萨摩耶犬,它的毛雪白雪白的,特别干净,连笑起来都比我显得高贵。香秀是专门照料它的菲律宾女佣,特别有耐心,对可爱一心一意,把可爱当成自己的孩子似的,教了可爱不少本领,像握手、坐下之类的。每次莫绍谦来了,香秀都会把可爱带出来让他瞧瞧。
我一点儿都不喜欢狗,可爱也不太待见我。我从来没带它出去遛过,香秀偶尔把它带进来,它还对着我汪汪叫,好几次我都气得想偷偷把这狗送人。可这事我根本做不了主,可爱是莫绍谦买的,香秀是莫绍谦雇的,这房子也是莫绍谦的,就连我都是莫绍谦养着的。
莫绍谦拍了拍可爱的头,可爱就乖乖地蹲下来跟他握手,它那雪白的爪子肉嘟嘟的,放在莫绍谦的手心里。莫绍谦的手掌心,智慧线特别长,几乎把生命线都划过去了,这说明他特别狡猾。我气呼呼地往嘴里塞了片面包,突然看到报纸上一个很显眼的标题——“苏珊珊曝出神秘男友”。
苏珊珊去年才进入娱乐圈发展,本来没什么名气,结果在国外一个很有名的电影节上拿了影后,一下子就火了。听说她又被一位新导演看中,要拍一部大片。炒作了这么久,突然又曝出她有男朋友了,我这个八卦迷都知道肯定是为新片炒作。不过那些狗仔队也太不专业了,偷拍的照片没一张是正面的,最清楚的一张也只能看到一个男人的背影和苏珊珊手牵手,还把他们十指相扣的地方画了个红圈,特意放大了。咦!那个男人的手表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?这背影好像也有点熟悉。这块表的样子很特别,我盯着报纸看了半天,确定就是那块大师手工制作的陀飞轮手表,全亚洲,不,全世界就这么一块。做一块这样的表得花大师好几年时间,哪能批量生产啊?
我偷偷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莫绍谦,他正在喝咖啡,袖口露出那块独一无二的手表,在阳光下闪闪发亮。我脑子里一下子冒出好多念头:第一个念头是我终于等到能摆脱他的时候了;第二个念头是他眼光真差,苏珊珊长得还没他老婆好看呢;第三个念头是他眼光一直不怎么样,我也没他老婆漂亮;第四个念头是这事太奇怪了,就算他和苏珊珊约会被狗仔队拍到,凭他公司公关部和媒体的关系,照片肯定不会被登出来;第五个念头是苏珊珊再怎么炒作也不敢拿他来炒作,他可不是好惹的……
还没等我想出第六个念头,莫绍谦就开口了:“看什么呢,脸都快贴到报纸上了。”
我装作很镇定地冲他笑了笑,放下报纸继续吃面包。突然听到他说:“拍得这么模糊,你还能认出来。”
我差点把嘴里的牛奶全喷出来。大哥,你可别这么吓唬人。
我可不敢说我是认出了他的表,不是认出了他本人。
可能是我脸上的表情有些慌张,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的,他干脆问我:“怎么?你不高兴了?”
这哪轮得到我不高兴啊!
我算什么?我就是个二奶,是个小三,花着他的钱,被他养着。我和有妇之夫莫绍谦非法同居,破坏了他和他老婆的合法婚姻,要是在网上被人知道了,我肯定会被大家骂死,还会被人肉搜索。
我哪有资格不高兴,这是他老婆该操心的事,我可不会去抢着管。
我说:“苏珊珊演技挺好的,我很喜欢看她的电影,下次有机会帮我要个签名吧。”
莫绍谦哼了一声,我知道他不高兴了。男人都希望女人为自己争来斗去、勾心斗角,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,盼着他能偶尔可怜可怜自己。我不配合,他自然就不开心。
真希望他能喜新厌旧,彻底嫌弃我不懂事,然后给我一张支票让我走人。
不过这也就是想想,莫绍谦很快就换了个话题,说:“昨天买了什么衣服?”
我就知道他会问,所以我昨天随便拿了两件就回来了,还挺有先见之明的。我高高兴兴地告诉他:“是米兰的当季新款,不过现在天太热,还不能穿给你看。”
他是金主,掏钱的是他,我就像被他养着的金丝雀,穿上新衣服让他有成就感。我有时候也会违抗他一下,但都适可而止,就像小猫轻轻抓人一样,是在撒娇,不会真把人抓伤,不然惹恼了他,我可没好下场。
再这样下去,我都能写一本当二奶的秘籍了,就叫《我的情妇生活》,放到网上肯定会很火,光看名字就能吸引很多人点击。
他问我:“今天有课吗?”
“有。”我没骗他,都是大课,那个很严格的教授,要是点名时我不在,我就惨了。
“那晚上一起吃饭。”
看来他今天不打算走了,我去换衣服。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件有领子的衬衣。没办法,脖子上都是他亲的痕迹,青一块紫一块的,太难看了。我在心里骂莫绍谦是个坏蛋。随便配了条牛仔裙,回头看到莫绍谦正靠在衣橱门口,饶有兴趣地看着我,说:“还真像个学生。”
我本来就是学生啊!
还好没堵车,到学校没迟到。刘悦莹已经帮我占好座位了,我们俩像往常一样坐在第一排。为什么坐第一排呢?因为我们爱学习。你别笑,我们俩是本校应用化学系那年高考录取的前两名,我高考理综只丢了两分,是物理有一道题算错了。刘悦莹比我还厉害,她理综是满分,调档的时候估计老师没仔细看她的资料,直接就把她录取了。
要是早知道她爸爸是有名的民营企业家,学校说不定就会想办法让她爸爸捐个实验室什么的。不过我们学校厉害的人太多了,校长也不在乎。倒是她爸爸听说她考上了这所名牌大学,特别激动,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都摘给宝贝女儿。当初刘悦莹跟我说:“我那暴发户爸爸,整天就知道应酬,从来没给我开过家长会,也没关心过我考了多少分。他还想掏钱把我送到美国去读个野鸡大学呢,结果我考了个全省状元。”
所以在她二十岁的时候,她爸爸一高兴,就买了架直升机送给宝贝女儿。
都已经大三了,很少有大课。难得和其他兄弟班级凑到一起上课,大大的阶梯教室里热闹得很。老师在讲台上讲得热火朝天,下面的同学们有的在飞快地抄笔记,有的在传纸条,有的在听MP3,有的在发短信,还有的在看小说……有人在学习,有人没在学习,反正就是很热闹。
和刘悦莹隔了一个空位坐着一个帅哥。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不认识的男女生坐在一起时,中间总会空一个座位,教授对这种座位资源浪费也都习惯了。我一边记笔记,一边欣赏帅哥。因为阶梯教室朝南,大玻璃窗透进来的阳光正好照在前三排。帅哥那乌黑的头发被阳光照得像是围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色光环,他手里拿着一支圆珠笔,一会儿正转,一会儿反转,特别熟练。
我呆呆地看着那支笔,突然就想起了萧山。我转笔还是萧山教我的呢,他手把手地教我,食指怎么用力,中指怎么配合,怎么巧妙地借助力量,怎么控制笔的旋转不让它从手指间飞出去……萧山的手指又细又长,摸起来有点凉,碰到我手背上的时候,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,烫得厉害。十六七岁的时候,就因为他手指轻轻碰了一下我的手,我就觉得能开心好久。
秋天到了,那种因秋天而生的悲伤情绪还真的存在。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初秋早上,我突然就想起了萧山。
每次一想到萧山,就是我最不开心的时候。这种不开心一直持续到中午,吃饭的时候,我连平时最爱吃的四喜丸子都不想碰了。悦莹看了我一眼,说:“思春啦?你男朋友不是刚来过吗?”
我很感慨地跟她说了实话:“我想起我的初恋了。”
“都有男朋友了还想初恋,真没良心。”
“可是初恋离我很远啊……他在天涯海角,我当然会想他……”
“有多远?太平洋?大西洋?印度洋?他现在在哪儿呢?你要是想他,就把现在的男朋友甩了,追到国外去找他不就行了。”
我叹了口气,说:“他在隔壁那所大学。”
“靠!”悦莹生气了,连香喷喷的丸子都不吃了,也顾不上形象,拿着筷子戳我,“就这么点距离,你从咱们学校西门出去,进他们学校东门就到了!还好意思在这儿伤心,你还真以为近在眼前却远在天边啊?”
悦莹说得没错,真的是近在咫尺。
打死我我也不会去见萧山,打不死我就更不会去了。
我宁愿矫情地把过去的一切都藏在心里,永远都不忘记。
我是高二上学期才转学到附中的,本来附中一般不收转学生,尤其是外地的转学生。是舅舅托了关系,费了好大劲儿才把我弄进去的。我自己也很努力,面试那天教导主任拿了一套试卷来考我,我刚做完数学试卷,他就把剩下的化学和物理试卷都收起来了,说:“行了,不用考了,下午来上课吧。”
我是个爱学习的学生,因为除了学习,我没有别的特长。
父母去世以后,我整整半年都没说过话。舅舅后来回忆说,我第一次开口说话,是把自己关在阳台上背诵一篇英语课文。
转学之前我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,那天在阳台上背的是哪篇课文我已经忘了,不过进附中后的第一堂英语课我记得特别清楚。附中的英语老师都是外国人,教我们的是一位英国老太太。她让我回答问题,然后就批评我的发音,说我是典型的中国式发音,说得我脸通红,在一群初次见面的同学面前特别尴尬。
那时候我很脆弱,失去了父母,没有了家,所有的幸福都消失了。住在舅舅家里,我每天都小心翼翼的,把受伤的自己藏起来。我得看舅妈的脸色做事,讨好表妹,给她讲奥赛题,帮她补习功课。十六岁以前,我是父母的宝贝女儿,是他们的小公主,是老师最得意的学生,是亲戚朋友都夸奖的好孩子。可是现在,这一切都没有了,我以前可以依靠的东西都没了,成绩再好又有什么用呢?爸爸妈妈再也看不到了。
放学后我一个人躲在操场里哭,有人在塑胶跑道上跑步,脚步声沙沙的,从我的身后跑过去。我背对着跑道坐在草地上,把头深深地埋在膝盖中间,看着眼泪一滴一滴落在草丛里。我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,大部分是小时候的,爸爸妈妈带我去公园玩,划船、坐碰碰车、买气球。小时候有一种棉花糖,是用白糖做的,很大一团,松松软软像云朵一样,我吃的时候总会把脸弄得黏糊糊的。爸爸特别喜欢拍我出丑的照片,那时候都是用胶卷相机,一年下来,爸爸能给我拍好多胶卷的照片。
我哭得特别伤心,连有个男生走过来都不知道,直到我看到他的球鞋,雪白的鞋底上沾着一片叶子,他蹲下来用右手把那片叶子拔掉,左手递给我一包纸巾。
我愣了好几秒钟,都没有去接那包纸巾,他就把纸巾放在草地上,然后就走了。
第二天我才发现这个男生就坐在我后面一排,他叫萧山。
萧山的爸爸是外交官,他十二岁以前都在国外,说一口流利标准的牛津腔英语,能和英国老太太在课堂上争论词组的用法。他的数学更好,好到我只能羡慕。他还不是那种特别勤奋的学生,成绩好纯粹是因为他聪明。下课十分钟他都能跑去操场打篮球。有一次上数学课,上课铃刚响,他抱着球气喘吁吁地跑回来,迟到了,站在门口喊“报告”。教数学的老奔老师最讨厌学生迟到,看了他一眼就当没听见,他只好站在门口。过了一会儿,老奔老师开始发上次全市联考的试卷,老奔老师有个习惯,每次发试卷都是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念名字,念到一个分数和名字,学生自己上去拿。这种方法既不人道又伤学生自尊,可老奔老师不管,他就喜欢按分数来评价学生。
结果这天念的第一张试卷就是萧山的,满分150 分,老奔老师扭头看了一眼站在门外的萧山,很不情愿地说:“还不进来?”
全班同学都低着头偷笑,萧山从老奔老师手里接过试卷,很大方地说:“谢谢老师。”
附中里优秀的学生很多,但像萧山这么优秀的可没几个。班上有好多女生都暗恋萧山,女孩子在十几岁的时候,情窦初开,谁会不喜欢这么出色的男生呢?我没有喜欢他是因为我那时候根本没心思考虑这些,父母的去世让我对这个世界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虽然他就坐在我后面一排,但我除了偶尔跟他借一下英语课笔记,基本上没和他说过话。
我真正和萧山熟悉起来是在寒假的时候,英国老太太给我们布置的寒假作业是分组排演一幕莎士比亚的戏剧。全班按照座位分成了好几个小组,有的小组选了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,有的小组选了《仲夏夜之梦》,有的小组选了《哈姆雷特》…… 我和萧山被分在一组,我们这组选了《威尼斯商人》。等春节过完,每个小组都要在班上表演,然后打分。
我特别喜欢寒假排戏的那段时间,因为这样我就不用待在舅舅家里了。越到春节的时候,我就越觉得自己没有家,心里特别难受。舅妈总是念叨过年要买的东西,表妹吵着要一台新的笔记本电脑。几年前笔记本电脑还没有像现在这么普遍,表妹已经有一台联想笔记本了,但是她说班上有同学用索尼的新款,舅舅就答应她如果考到全班前二十名就给她买。
表妹的成绩一直在三十多名,所以她不高兴地嘟着嘴,舅舅说:“嘟嘴也没用,你看你姐姐,从来都不随便要东西。我说给她买个手机,她都不要。”
当时舅妈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,我赶紧说:“帅帅还小呢,而且电脑对学习也有用,她也不是乱要东西。”
表妹就拉着舅舅撒娇:“爸,你看表姐都这么说了。”
我心里特别酸,去年春节的时候,我还拉着爸爸妈妈的手撒娇呢,可是现在,不管我想要什么,都没有人会给我买了。
那时候我对周围的一切都特别敏感,又特别脆弱,所以我宁愿躲出去,也不想在舅舅家心里难受。
排戏一般都在萧山家里,萧山家很大,而且没有大人在,只有他的姥爷姥姥。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两位老人很和蔼的样子。我们在暖气很足的书房里大声地念台词,姥姥在厨房里给我们做点心,然后用盘子端出来。
有时候是糯米藕,有时候是桂花年糕,有时候是水晶烧卖…… 都特别好吃。萧山的姥姥是南方人,做的点心都是南方的特色,姥姥又总是特别照顾我这个唯一的女生,经常让我吃得很饱。
彼时我尚难以适应北方的寒冬,干燥的气候致使我频繁流鼻血。一日于萧山家中对台词之际,正背着,便有同学惊呼:“哎呀,童雪,你流鼻血了。”
我一低头,鲜红的血滴落在胸前的白色毛衣上,那血渍格外刺眼,我本就晕血,刹那间整个人瘫软无力。最终是萧山搀扶着我去往洗手间,慌乱地将我头发撩起,使劲用凉水拍打我的后颈窝。姥姥在旁协助,拿着毛巾擦拭我脖颈间流淌的水,边擦边念叨:“唉哟,这孩子,看着真遭罪。”
萧山微冷的掌心,带着凉水在我脖子处拍打,他不停地拍着,血却依旧不停地淌落,滴入面盆之中。水龙头大开,哗哗的水流声,令我愈发晕眩,只瞧见一缕缕血丝迅速被水冲走。隔会儿他便会询问我:“怎么样?为何还在流啊?”
姥姥责怪他太过急躁,而后掐我手上的穴位,掐了片刻,便让他来掐:“你力气大,用力掐住,血就会止住。”
他下手果然很重,狠狠一掐,疼得我泪水夺眶而出。见我落泪,他又赶忙松开手,姥姥又数落他:“你怎如此莽撞,女孩子的手,娇嫩着呢。”
于是我一边流着鼻血,一边淌着眼泪,一边还劝慰姥姥:“您别埋怨他,他也是想让我快点止血。”
他竟在一旁笑出了声:“掐住了…… 这说法怎么这般怪异?”
姥姥在旁轻拍他:“臭小子,还笑!”
那日我已然忘却鼻血究竟是如何止住的,只记得后来鼻子里塞着药棉,接着品尝姥姥做的枣泥锅饼。姥姥边劝我吃,边说道:“枣泥能补血,多吃些。”
我对排练的那段时光难以忘怀,大半缘由是姥姥对我关怀备至,她待我实在太好了。
临近春节时,我们已然将台词背得滚瓜烂熟。一日排练结束后时间尚早,不知是谁提议去溜冰。我乃南方人,压根不会溜冰。但历经排练,此时我们小组几人情谊深厚,仿若坚不可摧。数位同学执意拉我同往,萧山亦言:“有我们在,不会让你摔倒。”
穿上冰刀后,我连腿都不知如何迈动,两位同学分别牵着我的一只手,我小心翼翼地挪动步子向前蹭,他们稍快些许,我便吓得惊声尖叫。最终一位同学不耐烦了,扭头朝萧山喊道:“你来带她吧。” 又对我说,“萧山倒着滑最为出色。”
萧山教导极为耐心,他一边倒着滑,一边向我讲解动作要领,恰似他讲解数学题那般。寒假小组相处熟稔后,我偶尔请教他题目,他总能条理清晰地阐述,且解法最为简易。滑了几圈后,我渐渐领悟了一些诀窍,他见我滑得有模有样,便缓缓松开手:“你学这个颇具天赋。”
我被他夸赞得有些难为情:“并非如此,曾玩过轮滑鞋,故而知晓些许平衡技巧。”
我的第一双轮滑鞋乃是父亲赴美出差带回赠予我的,我仍记得那鞋是粉红色的,父亲总爱给我购置粉红色物件,因在他心中,女孩子就该是粉嫩可爱的。那鞋尺码略大,我穿了数年。后来国内亦有类似轮滑鞋售卖,只是样式简陋许多。学轮滑亦是父亲所教,他拉着我的手,于家门口的篮球场,历经多个周日我才学会。
我重重地摔了一跤,萧山迅速将我拉起,略带嗔怪地说:“想什么呢?尚未学会便分心,你怎总是如此?”
我默默无言,有时我向他请教英语阅读理解,讲解许久我仍在发呆,他便会这般不耐烦,觉得我愚笨且不用心。自幼无人说我笨,往昔老师亦常夸赞我领悟力强,然在他面前我却显得愚笨,只因他太过聪慧。
他生怕我再度摔倒,始终未再松开手,拉着我缓缓滑行。那日微风轻拂,吹在脸上并不觉寒冷,我未戴帽子,仅用一条围巾随意缠绕头部。自我长大以来,从未与男孩子这般长久地手牵手,虽说都戴着手套。但上次与男孩子手牵手,似乎还是小学之时,“六一” 儿童节表演节目。念及此,我的心跳陡然加速,跳得颇为急促,微微令人不适。萧山却坦荡自若,他紧紧握着我的手,仿若牵着一位妹妹,又似牵着一位同窗 —— 我本就仅是他的同学罢了,我不再扭头看他,只竭力让自己表现得更为自然。
溜完冰后,我们前往小店畅饮珍珠奶茶,温热的珍珠奶茶捧于掌心,香气四溢。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过年的去处,亦有人提议逛庙会。我独自默默不语,只顾着啜饮奶茶,正吸着珍珠时,忽闻萧山说道:“呀,你脸冻了!”
我轻抚脸颊,有个硬硬的肿块,痒痒的,我从未生过冻疮,未曾想首次冻疮竟长于脸上。听闻生冻疮会破皮化脓,若长在脸上,岂不是要毁容?我连奶茶都顾不上喝了,使劲按压那个硬肿块,妄图将其消除。萧山说:“莫要揉搓,越揉越糟,我家有亲戚所赠蛇油,明日取些给你,用蛇油擦拭两次便会痊愈。”
次日便是除夕,早已商定从这天至正月初五暂停排练,毕竟要过年了。我原以为他只是随口一说,谁会在除夕从家中外出?岂料刚起床不久,便听闻电话铃声。表妹尚未起身,舅妈恐吵醒她,急忙接听电话。听了一句便唤我:“找你的。”
我因怕舅妈不悦,极少将家中电话告知他人。故而不知是谁会在除夕清晨致电于我,忐忑之际却听到萧山的声音,他说:“你的电话可真难寻,问了班主任才知晓。”
舅妈就坐在旁边的沙发上,有意无意地注视着我,因从未有男同学打电话至家中,我怕她有所误会,赶忙问道:“今日不是不排练吗?”
“你忘了?昨日说给你拿蛇油,你出来取吧。”
我还有些回不过神来:“啊……”
他说:“我在复兴门地铁站门口等你。”
那是距舅舅家最近的地铁站,步行仅需十分钟,我迅速拿定主意:“好,那烦请你稍等,我即刻便来。”
放下电话,我告知舅妈,排练的稿子有所改动,所以同学打电话通知我,我得去取。我亦不知为何要对舅妈撒谎,或许是觉得告知她有男同学给我送蛇油,她会胡思乱想,又或许只是单纯不想让她知晓。
舅妈亦未太在意,倒是舅舅问我:“要去往何处取?”
“他们家住回龙观,有些远。” 我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继续撒谎,实则萧山家住公主坟,且他已言明在地铁站等我,但我撒谎竟如此顺畅:“若遇堵车,我便不回来吃午饭了。” 我想留出些时间独自在外闲逛,哪怕在超市发呆也好,因今日我只想独处。
舅妈说:“还是早些回来,都要过年了。”
出门前在玄关换鞋时,舅舅走来塞给我一百元,我推辞,他说:“拿着吧,那边常堵车,若赶不回来吃午饭,就买个汉堡。”
一拉扯,舅妈便瞧见了,笑着说:“舅舅给你就拿着嘛,又不是外人。”
她如此一说,我只好收下钱。
我怀揣那一百元前往地铁站,果见萧山远远伫立。他身形高挑,四肢修长,极为惹眼。我快步跑到他跟前,这般寒冷的天气他连羽绒服都未穿,外套敞开,露出里面的格子围巾。见我前来,咧嘴一笑,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:“来得挺快。”
我今日戴了帽子,却忘了围巾,一路跑来,脸被风吹得生疼,尤其是长冻疮之处。我边用手揉脸,边问:“蛇油呢?”
却见他手插在兜里纹丝未动:“我还未吃早饭,你请我吃早餐吧。”
我暗自庆幸,庆幸兜里有舅舅给的一百元。我说:“请你吃麦当劳吧。”
他倒也不挑剔:“行!”
我未料到萧山竟是个大胃王,一人吃下两份套餐仍觉未尽兴,幸好他未要第三份,不然我那一百元恐不够用。他吃得迅速,喝得却极慢,两杯热饮许久才喝掉一杯。我进食向来缓慢,待我吃完自己那份套餐,他仍在不紧不慢地饮用饮料。这般单独与一男生相处,我亦不知与他说些什么。只瞧着他眼睫低垂,仿若专心致志地吸着吸管,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,恰似有隐形的精灵在其上翩跹起舞。我忽而不敢直视他,于是拿起垫在盘子里的纸,随意折叠起来。
我最终叠出一只颇为肥胖的纸鹤,萧山忽“噗” 地一笑,松开吸管,说:“这是什么,丑小鸭?”
我满心郁闷,虽胖亦是只纸鹤好不好?
他将纸鹤拿过去重新折叠:“你叠错了。”
他重新折出的纸鹤果然精美,他去洗手间之时,我内心挣扎许久,最终还是悄悄拿起那只纸鹤藏入大衣口袋。刚藏好萧山便返回,招呼我:“走吧。”
离开温暖的快餐店,站在寒风呼啸的街头。他取出蛇油递与我,是个小巧的玻璃旋盖瓶子,瓶子甚是别致,晶莹剔透。里面的蛇油呈黄色,半凝固状如膏体。我说了声“谢谢”,他问我:“你住得不远吧?”
我点头示意。
他似停顿数秒,最后说:“那就如此吧,我搭乘地铁回去。”
“那我也走了。”
“再见!”
“再见!”
我转身独自缓缓前行,双手皆置于大衣口袋。一侧是蛇油瓶子,坚硬无比;另一侧口袋里则是那只纸鹤,柔软舒适。走了没几步,忽闻有人唤我名字,我扭头一看,他不知何时追了上来,还冲我一笑,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:“忘了跟你说,明日新年快乐。”
今日已是除夕,我亦释然微笑:“新年快乐。”
我站在原地望着他转身离去,融入行色匆匆的人流之中。他步伐迈得极大,走得极快,虽天色阴沉,但我总觉云缝间有一束阳光洒落在他身上。令他光彩照人,在那众多行人之中,能让我一眼瞧见他的背影。
那日我独自在街上徘徊许久,直至黄昏将近夜幕降临才回到舅舅家。舅妈正在做饭,舅舅于厨房协助她,表妹慵懒地歪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,这般和睦的家庭氛围,愈发衬得我与周遭格格不入。我前往厨房与舅舅舅妈打过招呼,便悄然回到房间。
我将纸鹤从大衣口袋取出,它已被揉得褶皱纵横,我将它的翅膀重新抚平,夹入日记本里。我无意写日记,仅用笔在纸鹤上写下今日日期。
“生日快乐,童雪。”
我在心底对自己诉说,客厅里电视机声音响亮,卧室窗子正对着小区车道,有车辆驶入,声音模糊不清,周遭的一切嘈杂而琐碎。这是我十六年来独自度过的首个生日,无蛋糕,无礼物,亦无父母的祝福与温暖笑容。然此后的生日,恐皆要我一人度过了。
新学期伊始,我们小组的《威尼斯商人》以微弱票数之差,负于另一小组的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,饰演朱丽叶的是林姿娴。林姿娴恰如其名,仪态优雅,美丽动人且落落大方。她身为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,曾代表学校参与全市中学生英文演讲竞赛。亦有人称她乃校花,然我们学校颇具几位姿容出众的女生,故而校花之位始终悬而未决。但她所演绎的朱丽叶令全班同学皆热烈鼓掌,精彩绝伦,其风头全然盖过饰演罗密欧的男同学。之后英国老太太整合优势资源,重新调配人员排演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,萧山饰演罗密欧,林姿娴依旧担纲朱丽叶。此剧于当年引发极大轰动,俊男靓女,配以优雅纯正的英文发音,在本校外宾来访、友好学校联谊等活动中,一度成为保留表演剧目长达两年之久。
我脸上的冻疮已然痊愈,蛇油功效显著,虽说其味略带膻气,然涂抹数次后便成效尽显,未等那瓶蛇油用尽,冻疮已踪迹全无。新学期座位有所调整,萧山不再位于我身后。下课十分钟,他依旧见缝插针奔赴篮球场,其课余活动颇为丰富,与林姿娴排练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,参与奥赛培优…… 而我亦将全部精力倾注于学习之上,毕竟下半年便要步入高三。偶尔我仍会向他借阅英语笔记,因他所记笔记工整详尽,班上诸多同学皆借其抄录。
我对数学课情有独钟,缘由是教数学的老奔最为赏识我,而萧山则是令老奔深感无奈的学生。虽萧山数学成绩优异,却并非听话顺从之辈。老奔讲解例题时,常唤我与萧山上台于黑板先行解答。同一题目,我们总能以不同方法破解。我的解法向来稳妥可靠,而萧山的解法则力求最简,他为图省事,常采用令人称奇的步骤,仿若武侠小说中剑走偏锋的奇招。我则循规蹈矩,出错概率极低。老奔热衷于观看我们二人同场竞技,若我某次解得比萧山出色、迅速,他便会喜笑颜开地夸赞于我。倘若萧山解得更快,他则会背手而立,注视我奋笔疾书解答步骤,宛如武侠小说里的高手,生怕得意弟子落败于他人。实则我亦喜爱与萧山共同解题,并肩站于黑板前,聆听粉笔在指尖吱呀作响,眼角余光瞥见对方一行行运算迅速呈现,心中涌起一种并肩前行的畅快之感。我一心渴望超越他,然多数时候我们难分伯仲,偶有胜负亦是他居多。
有一回我们解题完毕,各自归位。老奔极为得意地宣称:“将他们二人组合,堪称最为完美之解法。” 实则他乃口误,然全班哄堂大笑,我面红耳赤,许久难以抬头。此语后来在班中流传许久,连外班亦有所耳闻。不过鲜少有同学拿我与萧山打趣,或许是我们二人看上去风格迥异,萧山外向聪慧,而我则是太过规矩的好学生。倒是时常有人拿萧山与林姿娴调侃。女生们常以林姿娴打趣:“朱丽叶,你的罗密欧在何处?” 有时萧山与一帮男生站于走廊,望见林姿娴从楼下经过,那帮男生亦会起哄:“哦!朱丽叶,罗密欧在此!”
林姿娴颇为大度,面对此类玩笑从不恼怒,至多仰起脸庞,朝楼上那堆男生嫣然一笑。她性格和善,脾气温和,朋友众多,不仅诸多女生与她情谊深厚,不少男生亦与之交好。
萧山生日之际,以奥赛奖金宴请全班同学享用必胜客。班主任满心欢喜,认定他来年保送名校毫无悬念,故而破例欣然赴约。那是班上最为热闹的一次聚会,甚于高考结束后的散伙饭。因仍处高二,众人即将面临高三整年的艰苦磨砺,故而皆兴致勃勃。从日复一日的学习中短暂解脱,尽情享受难得的洒脱与欢愉。
用完必胜客,班主任与数位老师先行离去,于是我们又悄然转至烧烤店,并非为食,实则为饮酒。男生们偷偷摸摸畅饮啤酒,女生们则饮用可乐。那日所食何物我已淡忘,唯记得一位绰号“猴子” 的同学侯玉冬醉酒,一味拉着萧山欲再敬一杯。萧山已被他灌下数杯,哭笑不得,不肯再饮,林姿娴为之解围:“莫要让萧山再饮,否则真会醉倒。”
侯玉冬一脸痛苦状捂住脸,怪腔怪调地吟诵:“啊,罗密欧,罗密欧!你为何是罗密欧?”
众人皆被猴子滑稽的发音逗乐,猴子道:“罗密欧不饮,朱丽叶饮罢,不然此杯酒你代他饮。” 男生们皆略有酒意,不少人起哄,林姿娴落落大方:“饮便饮。” 她刚接过杯子,便被萧山夺过:“罢了,还是我饮。”
萧山仰起脖颈,将那一大杯啤酒缓缓饮尽,有女生鼓掌,亦有男生吹口哨。他饮毕,猴子笑嘻嘻搭着他的肩:“行啊,此乃真风度。”
我坐于角落啃食烤鸡翅,辣得连饮数杯水,渐觉胃部不适。
那日众人散去时已夜深,三三两两结伴归家,我与几乎所有同学皆不顺路,匆忙欲赶最后一班地铁,岂料萧山追来,言:“我与你同行。”
我问:“你不是居于西边?”
他答:“我父母归来,我今日回自家。” 又催促我,“快走,不然赶不上地铁!”
我们仿若百米冲刺般奔向地铁站,尚在下台阶便闻地铁进站的轰鸣声,二人全力狂奔,脚尖刚落站台便闻车门嘀嘀作响,眼见车门即将关闭,萧山一个箭步冲入车厢,回身抓住我的胳膊将我拽入。我料想车门便是在我身后堪堪闭合,险些夹到我的头发。萧山仍紧紧握着我的手,因惯性我向前扑去,他顺势将我抱住。
我的耳朵紧贴他的胸膛,柔软的T 恤之下,是他急促有力的心跳声,扑通扑通扑通…… 比我自己的心跳更为迅猛。方才奔跑过急,我们二人皆气喘吁吁,他身上尚存淡淡酒气,又比我高出许多,呼吸似拂于我的头顶,一下一下,轻轻吹动我的额发,痒痒地拂过脸庞。我几乎觉得从耳朵至脖颈皆滚烫炽热,在那短暂的数秒内,我几近丧失反应能力,仅本能地抬起头。他亦正凝视着我,他的眼眸那般乌黑,那般深邃,那般明亮,宛如满天星辰破碎,哗啦啦朝我倾泻而下。我被这星辰砸得头晕目眩,连如何呼吸都忘却。
不知过了多久,萧山的手终得松开,却顺势滑落,握住我的手。我根本不敢抬头,微微挣动,然他握得更紧,对我言:“那边有座位。”
我们二人并肩坐下,最后一班地铁,乘客寥寥。无人留意我们,但我料想自己的脸必定依旧通红,只觉心中忐忑。他未发一言,亦未松开我的手,我再度尝试抽回手指,他终于问道:“怎么了?”
我嗫嚅道:“这般做法不妥。”
“是啊,” 他忽朝我一笑,道:“我们坐反方向了。”
我惊愕得说不出话,听到列车广播报站名,果真是坐反方向。我只顾随他狂奔,匆忙持月票冲入,哪知晓他会进错站台搭错车,连我亦稀里糊涂随他一同犯错。
他似颇为开心,哈哈大笑。我不知他究竟为何那般喜悦,但我永远铭记那日他欢笑的模样,眉梢眼角皆含笑意,容颜灿烂生辉。在车厢莹白的灯光映照下,他的脸庞似被朦胧光影笼罩,多年来,屡屡浮现于我的梦境之中。
下午时分,莫绍谦的司机致电于我,依惯例询问是否前往学校接我。此乃莫绍谦的行事风格,他所用之人亦如他一般,表面永远维持着极致的礼貌与客气。我亦客气回应无需,我会自行返回。莫绍谦虽鲜少在这座城市逗留,但身为资本家,即便十日半月亦难得使用一回,他依旧在此处备有车辆与司机,恰似他在此拥有房产、爱犬以及我…… 我的名字,位列可爱之后。
傍晚时分,我穿越喧闹嘈杂的校园,同学们行色匆匆,或去往食堂,或奔赴水房。怀抱书本、手提开水瓶奔走于道路之上,常是一个寝室结伴同行,欢声笑语不断,此乃校园常见之景。若莫绍谦不来,我通常居于宿舍,此时亦应打水用餐,耳塞MP3,撰写明日需交的实验报告。
过马路时,我险些被车撞到,因站于街心斑马线处,我仿若瞥见萧山。我说仿若,是因未瞧真切,仅对面人行道上有一相似背影,匆匆一闪便不见踪迹。然我却再难挪动脚步,隔着滔滔车流,熙攘长街,我不知是双眼欺骗自己,抑或是理智作祟,只是魂不守舍。或许今日我便不应忆起他,不应想起往昔之事。两所大学相距甚近,我却从未见过他,一次亦无。三年来,他仿若一个水泡,成功隐匿于茫茫人海,而后我便安然自得,自以为是地认定自己不会再与他相逢。
我朝着人影消逝的方向追去,追出甚远一段距离,明知他不会在彼处,最终徒劳无功地停下脚步,即便真是他又能如何?
傍晚的风带着秋意,吹得路边的银杏叶簌簌作响,几片金黄打着旋儿落在我脚边。我踢着落叶慢吞吞地走,悦莹追上来拽我的胳膊:“魂都丢哪儿去了?从下午上课就不对劲,现在走路跟游魂似的。”
我把报纸从包里抽出来,指着那个红圈给她看:“你看这个。”
悦莹眯着眼睛瞅了半天,突然“嗷”一声:“这不是莫绍谦那只破表吗?我上次去你家看见过!他跟苏珊珊搞到一起去了?童雪你傻站着干嘛,这都能忍?”
她嗓门大得惊飞了树上的麻雀,路过的同学纷纷回头。我赶紧把报纸塞回包里:“小声点!”
“我凭什么小声?”悦莹瞪着我,漂亮的杏眼都圆了,“他把你当金丝雀关着,自己在外边莺莺燕燕,这叫什么事?你也是,当初我就说他不是好东西,你偏不听!现在好了吧,人家都上报纸了,十指紧扣呢!”
我低着头踢石头,石子滚出去老远:“也许是误会呢?狗仔队就爱捕风捉影。”
“误会?”悦莹冷笑,“全世界就一块的表戴在别人手上,还叫误会?童雪你能不能清醒点?你跟他耗着图什么?他有家室,现在又跟女明星传绯闻,你在他这儿连个名分都没有,纯属浪费青春!”
她的话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,密密麻麻地疼。我知道她说得对,可心里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,像藤蔓似的缠得我喘不过气。正僵持着,一辆黑色宾利缓缓停在路边,车窗降下,露出莫绍谦轮廓分明的侧脸。
悦莹立刻炸了:“说曹操曹操到!我倒要问问他,这报纸上的事是不是真的!”
她撸起袖子就要冲过去,我赶紧拉住她:“别闹了。”
“我闹?”悦莹甩开我的手,“我是为你打抱不平!他凭什么这么对你?召之即来挥之即去,现在还敢在外边乱搞,真当我们好欺负?”
莫绍谦已经下了车,黑色风衣被风吹得微微扬起。他径直朝我们走来,目光落在我脸上,带着惯有的深沉:“走吧。”
“走什么走?”悦莹挡在我身前,仰着头瞪他,“莫先生,报纸上的照片怎么回事?苏珊珊是谁?你把童雪当什么了?”
周围已经有同学驻足围观,指指点点的议论声飘进耳朵。莫绍谦的眉头皱了皱,语气却依旧平静:“这与你无关。”
“怎么与我无关?”悦莹的声音更高了,“童雪是我最好的朋友!你强制她回家,限制她自由,现在自己在外边跟女明星约会,你还有没有良心?你要是不喜欢她,就放她走,别这么吊着人家!”
我拉着悦莹的胳膊,手心全是汗:“悦莹,别说了。”
“我偏要说!”悦莹甩开我,“童雪,你别老这么软弱!他凭什么对你呼来喝去?上次你说要跟导师做实验,他一个电话就让你请假回家,你忘了?还有上次我们约好去看演唱会,他说要你陪他吃饭,你就推了我,你忘了?他根本不尊重你!”
莫绍谦的目光终于有了波动,他看向我,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:“她说的是真的?”
我咬着唇没说话。悦莹却不依不饶:“当然是真的!你自己做过的事还问?莫绍谦,我告诉你,童雪不是你的附属品,她有自己的生活和朋友,你不能这么对她!如果你给不了她正经的关系,就别耽误她!”
秋风卷着落叶掠过脚边,气氛僵得像凝固了。莫绍谦沉默地看着我,夕阳的光落在他脸上,一半亮一半暗,看不清表情。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开口,声音比平时更低沉:“我和苏珊珊只是商业合作,照片是媒体捕风捉影。”
“商业合作需要手牵手?”悦莹冷笑,“骗谁呢?当我们是三岁小孩?”
“悦莹!”我终于忍不住提高了声音,“够了。”
悦莹委屈地看着我:“童雪,我是为你好。”
我知道她是为我好,可看着莫绍谦紧绷的下颌线,心里那点说不清的情绪又涌了上来。我深吸一口气,抬头看向莫绍谦:“我们先走吧。”
莫绍谦没动,目光依旧停留在我脸上,像是在确认什么。过了几秒,他才转身朝车子走去。我拉着还在生气的悦莹,低声说:“回去再跟你解释,先让我走,好吗?”
悦莹跺了跺脚,最终还是松了手,却在我转身时低声说:“童雪,你自己想清楚。”
坐进车里,暖气扑面而来,却驱不散身上的寒意。莫绍谦没说话,司机安静地发动车子。车厢里只剩下引擎的低鸣,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。我看着窗外倒退的街景,心里乱得像一团麻。
“她的话,你很认同?”莫绍谦突然开口,打破了沉默。
我转过头,他正看着我,眼神深邃得像不见底的湖。我避开他的目光,轻声说:“悦莹只是……担心我。”
“担心你?”他笑了笑,语气里带着一丝嘲讽,“担心你离不开我?”
我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,抬起头直视他:“你一定要这么说话吗?”
他的目光沉了沉:“那你希望我怎么说?解释苏珊珊的事?还是解释我对你的控制?”
“我不是要你解释。”我别过脸,看着窗外掠过的霓虹,“我只是……有点累。”
车子驶入熟悉的别墅区,路灯在车窗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影。莫绍谦没再说话,直到车子停在别墅门口,他才解开安全带,看着我:“童雪,看着我。”
我慢吞吞地转过头,他的眼神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格外认真:“报纸上的事是个误会,苏珊珊的新电影有我公司的投资,那天是参加酒会被偷拍的。至于牵手……是她突然挽住我的胳膊,照片角度问题。”
我愣住了,没想到他会解释得这么详细。
“我知道你不信。”他的声音低了些,“但我可以让公关部发声明,或者让苏珊珊本人澄清。”
“不用了。”我摇摇头,“这没什么意义。”
他突然伸手,指尖轻轻碰了碰我的脸颊,带着微凉的温度:“那什么有意义?你希望我怎么做?”
我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,想起悦莹的话,想起那些被强制回家的夜晚,想起他霸道的吻和偶尔流露的温柔,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。我吸了吸鼻子,声音有些发颤:“莫绍谦,你到底把我当什么?”
他的动作顿住了,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,像是挣扎,又像是犹豫。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低声说:“你觉得呢?”
“我觉得你把我当宠物。”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,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,高兴了就对我好,不高兴了就……”
后面的话我说不下去,眼泪模糊了视线。他伸出手,用指腹擦掉我的眼泪,动作很轻,和平时的霸道截然不同:“对不起。”
这三个字像惊雷一样在我耳边炸开。我从没听过他说对不起,从来没有。
“我知道我对你不好。”他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沙哑,“控制你,强迫你,让你受了很多委屈。但童雪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“不是故意的?”我哽咽着,“那你是什么?你是习惯了这样对我?”
他的手停在我脸颊上,眼神里充满了我看不懂的情绪:“我只是……怕失去你。”
我的心猛地一跳,难以置信地看着他。
“我知道这很可笑。”他自嘲地笑了笑,收回手,靠在椅背上,“我这种人,说怕失去谁,连我自己都不信。但看到你和悦莹在一起笑,看到你在学校里认真听课的样子,我就觉得……你不属于这里,不属于我。”
夜风从半开的车窗吹进来,带着桂花的甜香。我看着他紧绷的侧脸,突然觉得这个总是霸道强势的男人,此刻竟有了一丝脆弱。
“所以你就控制我?”我轻声问。
“是。”他承认得很干脆,“我以为这样就能把你留在身边,让你只看着我一个人。”
车厢里陷入了沉默,只有彼此的呼吸声在安静地流淌。过了好一会儿,我才吸了吸鼻子,擦掉眼泪:“莫绍谦,我不是物品,也不是宠物。我有自己的想法,自己的生活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他转过头,眼神格外认真,“所以我在改。”
我愣住了。
“你可以继续去学校做实验,去看演唱会,去和悦莹逛街。”他一字一句地说,“我不会再强制你回家,不会再干涉你的事。”
“真的?”我不敢相信。
“真的。”他看着我,眼神里带着一丝期待,“但童雪,别离开我,好不好?”
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,酸酸软软的。看着他眼底的认真,想起那些相处的片段,那些霸道背后的温柔,那些深夜里他无意识的拥抱,我突然说不出拒绝的话。
“可是……”我咬着唇,“你以前也说过类似的话。”
“这次不一样。”他伸出手,轻轻握住我的手,掌心温热,“我知道我以前做错了很多事,让你受了委屈。但我愿意改,为你。”
车窗外的路灯亮得刺眼,他的目光却比路灯更亮,直直地照进我心里。悦莹的话还在耳边回响,可此刻看着他认真的眼神,我突然觉得,或许可以再相信一次。
“那你要答应我。”我看着他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说,“以后不许再强制我做我不想做的事,不许再对我那么凶,不许……再让我看到那种报纸。”
他的嘴角慢慢扬起一个浅浅的笑容,那是我很少见到的温柔:“好,我答应你。”
“还有……”我顿了顿,鼓起勇气,“我想继续做我的实验,下个月有个学术会议,我想去参加。”
“可以。”他毫不犹豫地答应,“需要我安排车吗?”
我摇摇头,笑了:“不用,我和悦莹一起去。”
他的眼神闪了闪,最终还是点了点头:“好。”
车子里的气氛终于缓和下来,桂花的甜香从窗外飘进来,带着秋夜的清爽。莫绍谦看着我,眼神里带着一丝笑意:“现在可以下车了吗?外面冷。”
我点点头,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。他也跟着下车,很自然地牵住我的手。晚风拂过,吹起他的风衣下摆,也吹起我的头发。他伸手帮我把头发别到耳后,动作温柔得不像他。
“童雪。”他突然停下脚步,认真地看着我。
“嗯?”
“我知道我以前很差劲。”他的声音在夜色里格外清晰,“但我愿意学,愿意改。只要你不离开我,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。”
月光洒在他脸上,勾勒出他好看的轮廓。我看着他眼底的认真,感受着掌心传来的温度,心里的犹豫和不安渐渐散去。或许未来还有很多问题,或许他的改变不会那么容易,但此刻,我愿意相信他。
我轻轻点了点头,嘴角扬起一个浅浅的笑容:“好。”
他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,像点亮了满天星辰。他用力握紧我的手,牵着我朝别墅走去。晚风温柔,月光正好,身后的路灯拉长了我们的影子,紧紧依偎在一起。
悦莹的电话在这时打了过来,我接起电话,她在那头气鼓鼓地问:“你没事吧?那家伙没欺负你吧?”
我看了一眼身边的莫绍谦,他正侧头看着我,眼里带着笑意。我对着电话说:“没事,他……在改了。”
“改?他能改什么?”悦莹显然不信,“童雪你可别被他骗了!”
“我没有被骗。”我笑着说,“等下次见面再跟你说,我先挂啦。”
挂了电话,莫绍谦看着我:“她还是不放心。”
“慢慢就会放心了。”我看着他,“你要真的改,她会看到的。”
“好。”他握紧我的手,“我会让她看到的。”
走进别墅,香秀已经准备好了晚餐,可爱摇着尾巴跑过来,在我脚边蹭来蹭去。莫绍谦弯腰摸了摸它的头,然后牵着我走向餐厅:“吃饭吧,我让厨房做了你爱吃的糖醋排骨。”
餐桌上的灯光温暖,糖醋排骨的香气飘进鼻子。我看着坐在对面的莫绍谦,他正低头帮我盛汤,侧脸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柔和。心里突然觉得,或许这样也不错。
未来还有很长,或许还会有矛盾和争吵,但此刻,我们都在学着改变,学着珍惜。窗外的月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,落在我们紧握的手上,温暖而坚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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